台中物理治療

初次預約

第一次約診,請攜帶醫院或診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

如無法開立診斷證明書,可於報到時攜帶健保卡,由櫃檯人員安排至合作診所開立照會單。

(需掛號費,開立照會單免收診斷證明書之費用)

首次療程

依診斷內容給予全面評估,後給予病情解釋、完整治療、衛教保護,避免再次傷害。

後續療程

於首次治療後,治療人員會與之討論後續治療狀況並決定再次治療的時間與時段,並至櫃檯預約下次治療。

備註

醫療法規 規定所開具之診斷、照會或醫囑於開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失效,三個月後如需治療者,則需再次開具證明。

世界物理治療聯盟定義物理治療(Physiotherapy;Physical Therapy):是以一種預防、治療、及處理因疾病或傷害所帶來的動作以及疼痛問題的醫療專業,利用自然界中的物理因子、及人體生理學原理法則,協助個體或族群跨齡在動作與功能的發展、維持與恢復,包含一切具醫學、科學根據之非藥物以及非侵入性治療。英語中的「Physical」是「身體的、肉體的」的意思,也有「按自然法則的」以及「物理的」的意思,所以在中文裡雖然被翻譯稱作「物理」治療,但其實這是囊括整個人體的治療及處置的醫療專業,不僅止於物理因子(Physical agent)的治療而已,範疇包括健康促進、疾病預防、失能復健以及殘障復健,針對人體的功能障礙或病變,給予適當的非侵入性、非藥物性治療,減輕病患因身體障礙所產生的疼痛與不適,並避免患處傷害或病情惡化。

物理治療會依據對服務對象的評估,給予患者特別設計的特殊運動療法,即儀器治療、徒手治療、運動治療三大類治療方法(Movement, Manual, Modality),以下分段詳述之:

儀器治療(Modality Therapy)

泛指利用儀器產生物理性質的因子,以達成治療目的的治療方式。包含治療性超聲波的聲療、紅外線光療、紫外線光療、低能量雷射刺激等光療、對比浴、旋渦浴等水療運動、電療(直流離子導入法、經皮電刺激、間動低頻及高頻電療、短波熱療、微波熱療、磁療)、冰敷、冰按摩、即冷噴霧等冷療、熱敷、蠟療、透熱療法、牽引力、壓力、衝擊力、摩擦力等。針對不同的病患,給予適當的儀器治療作為輔助。

徒手治療(Manual Therapy)

由物理治療師針對患者受傷部位進行西式徒手治療。包含神經肌肉本體誘發法、玻巴斯方法、布朗斯壯方法、被動及主動關節運動、伸展運動、關節鬆動術、關節動態鬆動術、軟組織鬆動術、按摩、筋膜鬆動術、內臟筋膜鬆動術、顱薦椎治療術、貼紮等。針對每一位患者的症狀,給予最適當的西式徒手治療及運動指導。

運動治療(Movement Therapy)

運動員一對一復健運動治療,增加肌力、耐力、爆發力個人化訓練。包含

治療性運動、增強運動、核心穩定運動、伸展運動、阻力運動、水中運動治療、本體感覺訓練、行走訓練等。

而物理治療目的,一般可歸納為三種:

預防性教育-主要針對普通市民,對一般無病症或有病症趨向的人士作出教育,糾正其錯誤的生活模式,防止疼痛及症狀的產生。

治療和矯正-即一般人所認為的物理治療;對象為已有疼痛、功能障礙及慢性病患者,以儘量減輕其症狀的質和量為目標,同時作出教育,防止症狀復發或惡化。主要作用:消炎、鎮痛、鬆解黏連、軟化瘢痕、刺激神經肌肉興奮;對神經系統障礙的人士可緩解其痙攣,並誘發病者作出運動功能;回復關節正常活動度、正常肌力和正常步態等。

教育和再訓練-主要是針對傷殘人士,當殘障無法恢復時,治療師藉著教導和訓練,使患者運用其剩餘的功能,在適當的輔具協助之下適應日常生活,讓患者重返社會。